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杭州市
建设工程检测机构执法检查暨检测参数
能力核查回头看的通知
杭建工通知〔2026〕26号
各区、县(市)住建局,市质安监总站,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建〔2023〕12号)、省建设厅《“浙里建”检测机构入库信息地市核查工作指南(试行)》(浙建质安发(2026)40号文)等文件的要求和市建委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杭州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双随机执法检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杭州市范围内设置检测场所的检测机构。
二、检查事项
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从事检测活动及检测人员行为的行政检查、“浙里建”检测机构入库信息“回头看”核查(其中对检测设备入库信息按照6%抽样复核)。
三、检查依据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7号);
(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
(三)《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建〔2023〕12号);
(四)省建设厅《“浙里建”检测机构入库信息地市核查工作指南(试行)》(浙建质安发(2026)40号文)
(五)其他工程质量检测相关标准和规范。
四、检查安排
即日起至2026年6月中下旬,我委派出若干检查小组(由市质安监总站,各区、县(市)住建局有关人员以及行业专家组成),对全市检测机构进行随机抽查,填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表》。
五、检查内容
(一)检测机构资质情况。
1.检测设施场所情况:检测设施场所和环境条件等是否符合资质要求,实际检测场所是否与“浙里建”系统中的一致。
2.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资质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称、注册证、培训情况、检测工作年限等是否与浙里建”系统一致,检测范围是否有授权,有无超出“浙里建”绑定的参数范围从事检测工作,必要时抽取检测人员进行现场实操。
3.检测仪器设备情况:仪器设备配置是否符合资质要求,是否与“浙里建“系统相符;仪器设备性能和精确度及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范;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定、校准、定期维护和保养。
4.质量管理体系情况:是否按省建设厅印发的《“浙里建”检测机构入库信息地市核查工作指南(试行)》附件1的要求建立并保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5.信息化管理系统情况:是否按省建设厅印发的《“浙里建”检测机构入库信息地市核查工作指南(试行)》附件2的要求建立并运行信息化管理系统;力学试验、导热系数等自动采集的数据是否按规定进行保存。
(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6.合同签订情况:检测机构是否按要求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合同是否存在影响检测报告公正性内容。
7.承揽业务情况: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是否存在转包检测业务或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行为。
8.见证取样与送检情况:见证取样与送检、收样程序是否规范;试样的标识、数量、留置等是否符合要求。
9.样品管理情况:样品留样封存是否规范;留样处置记录是否规范、齐全;是否按要求留置已检试样。
10.档案管理情况: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是否按年度统一连续编号,并具有唯一性标识;是否存在随意抽撤、涂改现象;原始记录和报告的保存期限是否不少于6年;是否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台账,是否按要求及时将不合格内容上报工程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
(三)检测机构行为情况。
11.检测报告真实性:是否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是否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是否按规定上报发现的工程违法违规行为。
12.量能匹配情况:检测人员、检测场所、检测仪器设备与完成的检测工作量是否相匹配适应。
13.添加二维码情况:检测报告是否按要求添加防伪二维码等,重点抽查近期出具的检测报告。
14.检测试验操作规范性:现场检测操作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定等要求。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5月20日